8月16日,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关于《征信投诉办理规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。
具体来看,人民银行要求,全面提高征信投诉便利性和办理规范性。一是增加信息主体投诉便利性。如清楚界定投诉对象、公开征信投诉渠道、明确投诉材料清单和投诉方式、简化身份核验要求等。二是统一投诉受理标准,规范投诉办理。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必须受理,对不符合条件的投诉强化告知义务,同时新增了材料审查、投诉暂停、投诉终止、合并办理等条款,规范统一了答复及告知文书。
同时,与现行法律法规等保持衔接,统一投诉受理权与管辖权。借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制度,明确征信投诉由被投诉人注册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管辖,投诉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。
此外,人民银行强调,强化制度设计,引导信息主体正确维权。一是对超出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范围和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履职范围的无效投诉,及时告知投诉人正确维权方式或维权渠道,节约维权成本。二是约束恶意投诉行为。要求投诉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,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终止投诉办理。
以下为《规程》原文: